Re: [問卦] 大法官:「立法院查弊案幹嘛」

作者: louiswei1986 (CPdemon)   2024-08-07 14:01:34
簡單的說一下最初的歷史沿革脈絡,
最初是因為有國大,才有五權分立,
而這五權不是為了讓他們互相咬,
而是為了讓他們可以各自做自己的事,
然後各自分別向國民大會負責。
在一開始,立法院委員是由國民大會選出,
監察院委員最初是由各省級議會選出,
所以立法院、監察院至少都是間接民意。
(雖然能去選的估計也都是有政治實力的人,但至少有得選)
直到1991年,監察院改為總統提名,
也是差不多時期立法院改為直接民選,
然後因為種種原因,國民大會也被架空的差不多,
就廢除了國民大會,把一些職能丟到其他部會。
於是制衡行政的單位剩下監察院、立法院,
但監察院明明就是總統提名的,
所以能制衡行政的唯一民意機構只有立法院。
總結來說過去有一個國民大會可以弄下面的單位,
所以監察院你只要監察回報,
立法院你只要好好立法,
五院就做好你的事,該怎麼處置有國民大會。
而國大解散後,立法院只剩凍結預算一招,
但凍結預算就是個七傷拳,你真要凍結了,
會不會影響到後續違約、計畫無法執行等等問題?
回到現在看五權分立就是個笑話,
原本憲法所規範的五權分立就不是這樣,
是因為有一個國大可以監督,
那四權怎麼都不可能不對總統負責的,
如果有不對總統負責的人早就被叫下台了。
如果現在真要繼續談這虛偽的五權分立,
監察委員全部就要民選,再由其選出院長;
大法官也由所有法官共同選舉,
無論是直接民選或是間接民選,
都好過由一個人來指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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