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黃國昌稱直播可取代議事錄 律師轟:唬

作者: devidevi (蜜蜜)   2024-08-07 16:20:03
※ 引述《quid1121 (小雞雞)》之銘言:
: 黃國昌稱直播可取代議事錄 律師轟:唬爛混淆視聽,這就是他可惡的地方
: 三立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 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憲法法庭昨(6)日言詞
: 辯論,大法官尤伯祥詢問若採用無記名投票,
: 民代如何對選區民負政治責任?立法院代表、
: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稱此次修法有透過公開透
: 明、直播的方式,「每個人手舉得高高的讓選
: 民看」,一般選民不會認為有責任政治的問題
: 。對此,林智群律師批評,「黃國昌在那裡唬
: 爛混淆視聽,這就是他可惡的地方」;權力越
: 大,責任越大,藍白要擴權,卻想逃避人民監
: 督?
: 林智群律師表示,立法院的表決都會紀錄在議事錄上。
: 記名表決,議事錄會記載「誰贊成」、「誰反對」、
: 「誰棄權」,清清楚楚,民眾要追究政治責任很容易。
: 舉手表決,議事錄只會寫「幾人贊成」、「幾人反對」
: 、「幾人棄權」,誰贊成、誰反對、誰棄權,都不會記
: 載。
: 林智群律師說,這種差別,不是一句「有直播」就可以
: 圓的,因為「立法院文件上」「看不出來」誰贊成、誰
: 反對、誰棄權!
只看文件最標準,沒有白紙黑字,只有空口白話都不算
不然現在說直播可以當作證據
那以後新聞訪談是不是也能當作證據
再來就是辯論會說過的話,是不是也能當作證據
如果影像能當作證據,那以後要凹很麻煩
好比之前說總統會去立院做國情報告
然後現在就在要求釋憲,吹毛求疵,說我說的不是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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