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法官質疑立院:不能為調查而調查 查

作者: cunankimo (F5)   2024-08-07 18:38:23
※ 引述 《citrus0117 (囧~~)》 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大法官質疑立院:不能為調查而調查 查
: 時間: Wed Aug 7 17:54:59 2024
:  
: 其實大法官的話要是正確的,立法院不能為了調查而調查也不能查弊案,那市議會理應也

: 一併處理,也更不會有三小調查小組的出現,但是事實卻是嗎?
: https://i.imgur.com/MkbSF0O.jpeg
: 憑啥市議員可以有調查權而國會議員卻不能有呀
以青鳥的邏輯
五權分立
只有規範到立法院
沒有管到地方的議會
所以市議員可以查弊案
市議員有調查權
但層級更高的國會議員卻不行
大概4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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