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震驚!任大法官竟不需要條件!

作者: chunzheng (聽巴哈)   2024-08-07 22:00:15
※ 引述《sunny8757 (芙桑)》之銘言:
: 剛剛看到一篇文
: 嗆某個“大法官”連“法官”都沒當過
: 就想起之前大學曾經修過詹森林的課
: 記得詹教授也沒當過法官
: 就去看了一下大法官的資格
: 不看還好,一看不得了
: 第 4 條(已簡化)
: 大法官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 一、任法官十五年
: 二、任檢察官十五年
: 三、執行律師業務二十五年
: 四、專任教授十二年以上,講授法官法八年以上
: 五、曾任國際法庭法官或法學研究
: 六、研究法學,富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者
: 前五條都還好
: 最後一條根本形同虛設吧
: 也就是說基本只要皇上願意
: 隨便一個路人都能擔任握有法律最終解釋權的大法官...
: 會不會太離譜了!
看看其中一位似乎從來沒當過法官的大法官
https://i.imgur.com/ocdnidg.jpeg
https://i.imgur.com/QLp5KcG.jpeg
哦~原來曾經當過促轉條例的委員啊
再看看促轉條例第16條的規定
https://i.imgur.com/kfeeLlN.jpeg
也規定受調查人員規避、拒絕或妨礙調查得處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這樣不也是處罰沒有上限?
這樣不也是危害人民自由意志
不也是違憲?
當過促轉條例委員的尤大法官不知道當初有沒有主張這條違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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