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大法官質疑「查弊是立法院職責」?林智群

作者: james7923 (福 女口 王)   2024-08-08 07:37:40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祝蘭蕙
3.完整新聞標題:
大法官質疑「查弊是立法院職責」? 林智群:這個問題打到要害
4.完整新聞內文:
憲法法庭昨(6)日針對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進行言詞辯論,其中大法官黃昭元質疑,立
法院不是不能有調查權,而是立法院調查權應該是輔助性,「查弊案到底算不算立法院《
憲法》上的目的性權力?」。對此,知名律師林智群直言,大法官黃昭元問黃國昌這個問
題,是打到要害,「這個調查權是一種輔助性權力,不是你想調查什麼就可以調查。」
林智群今(7)日在臉書發文,先是引述《Newtalk新聞》6日一篇報導內容,指出大法官
黃昭元表示,立法院不是不能有調查權,而是立法院調查權如釋字585是個固有性的,也
就是手段性權力,必須要有相對應目的性權力。用白話講,「不能為調查而調查,要看你
調查結果到底是為了什麼,如果調查結果是在追究刑事責任,那是檢察機關的事情。」
報導指出,黃昭元還提到,如果要追究公務員責任,憲法明文規定監察院才能對公務員違
法失職提起彈劾。黃昭元說,查弊案到底算不算立法院憲法上所為的目的性權力。查了弊
案之後能夠做什麼?刑事責任嗎?還是追究彈劾?這是公務員責任,「這是一個核心爭議
,也是我的困惑所在。」
林智群直言,黃昭元大法官問黃國昌這個問題,是打到要害,「就是立法院的憲法職責是
審預算、通過法案,不是查弊案,查弊案是司法權、監察權的工作,你立法院不能為了調
查而調查。」林智群進一步說明,根據大法官325、585、729號解釋,立法院只在執行立
法院職權時,才有調查權,「這個調查權是一種輔助性權力,不是你想調查什麼就可以調
查的。」
林智群表示,「我講白一點,立法院一堆內線交易犯、貪污犯、炒地皮的,牛鬼蛇神一堆
,找這些人查弊案,是找鬼拿藥單!」此外,林智群還特別附上一張憲法法庭的網頁截圖
,畫面為黃昭元大法官的學歷簡介,有著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台灣大學法律系博士等
學經歷,喊話「別嘴黃昭元大法官學歷不夠了,人家學經歷好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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