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東森新聞
2.記者署名:盧志杰 黃子鳳
3.完整新聞標題:台北車站旁公車進站 竟撞飛斑馬線上婦人害傷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youtu.be/iKf4kDjHZ4w?si=D0fOUtrzvyeMLv-3
昨(7號)晚台北車站附近公車站,一輛三重客運232路線公車正進站時,撞飛斑馬線上的65
歲婦人。當時現場的行人號誌是閃紅燈,公車司機沒有禮讓斑馬線上行人肇事,最重罰3萬6
,對此公車業者回應,駕駛說沒注意車前狀況,相當自責,自請離職,業者承諾會對傷者負
起賠償責任。
晚間,台北車站附近人來人往,這時,婦人加速衝過斑馬線,下一秒,迎面而來的公車撞飛
婦人。婦人手上物品散落一地,一度倒地不起。事發突然,周邊等公車的乘客目擊,嚇得靠
近關心。這名65歲的林姓婦人頭部肋骨全身多處傷痕累累,被緊急送醫。
三重客運協理高燦煌:「駕駛員表示是沒注意到車前狀況,不小心碰到行穿線上一名在奔跑
穿越的行人。駕駛員是非常地自責內疚,也表示愧對行人及公司,那今天(8號)他就自行
離職。」
事發就在台北車站附近廣場,當時公車要進站,而行人則是在要走行人穿越道像這樣過馬路
,而當下兩側(行人號誌)都像這樣是閃紅燈。台北車站附近這處大型公車站,平時眾多乘
客等公車,就在行人號誌閃紅燈處。公車撞上行人,57歲的林姓公車駕駛剛任職10個月,業
者說,他在事發第二天一早已經自行離職。
三重客運協理高燦煌:「本案是我方過失,責無旁貸,(7號)昨晚我們也派員到醫院探視
慰問傷者,也致贈了慰問金兩萬元,我們會負起完全的責任,後續的醫療費用我們也會全額
支付,也會賠償其他費用,我們是感到非常抱歉。」
轄區中正一分局警方指出,駕駛未禮讓斑馬線行人,造成行人受傷,依照法規最重罰3萬6,
並吊扣駕照1年。其他等公車乘客:「(曾目擊)就是行人為了搶快,就不顧說公車已經進
站了,還是會執意先衝過去,他覺得說行人現在優先。」
其他等公車乘客:「(若是我類似狀況)我會讓車子先過。」
等公車的乘客們道出曾目擊類似公車與行人爭道的險象,這次事故原因仍待追查,當行人穿
越斑馬線時,行人號誌閃紅燈,與駕駛方彼此都得加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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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ebc.net.tw/news/society/436023
6.備註:看影片她過馬路都沒看或停下就直接從畫面外開始往斑馬線衝出去了...
閃紅燈也不能這樣過吧?
旁邊就是公車站八成是要趕公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