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xc2331189 (阿拉花瓜)》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陳韻如
: 3.完整新聞標題:
: 才剛因過失致死服刑完!他開預拌車靠機車太近 輾斃騎士下場慘了
: 4.完整新聞內文:
: 新北市板橋區2023年12月16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74歲吳姓男子買完菜準備騎車返家,
行
: 經環河西路五段與板城路口時,一輛同方向行駛的水泥預拌車想超車卻與吳男靠太近,
2
: 車發生擦撞,吳男慘遭捲入車底,當場被輾斃。案經法院審理,法官發現肇事的蔡姓駕
駛
: 才剛因過失致死罪嫌入獄服刑完畢,卻未能記取教訓,又再次開車撞死人,因此將他判
刑
: 10個月。
: 回顧案情,退休多年的74歲吳姓男子到板橋新海路附近買完菜,並準備騎車返家,行經
環
: 河西路五段、板城路口時,與他同方向由31歲蔡姓男子駕駛的水泥車正準備超車,但雙
方
: 卻因靠太近而發生擦撞,吳男當場被捲入車底遭輾斃。
: 案經法院審理,肇事的蔡男對於犯行坦承不諱,但法官查出,他過去也曾因駕車過失致
死
: 遭判刑,才剛於2023年1月15日服刑完畢,但他卻沒有記取教訓,1年內又再次駕駛預拌
車
: 撞死人,造成對方家屬身心受到極大痛苦,事後也未與家屬達成和解,因此依過失致死
罪
: 嫌判他10月徒刑。可上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809/2794177.htm
: 6.備註:
: 大學長沒在怕的拉 要錢沒有 反正才10個月而已 出來繼續殺
我阿肥啦
這很正常啊,司法官邏輯正確~
法條就這樣
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且大家要懂,英皇的司改很成功
現在都還要重視「加害者」人權
(某個殺人的司改委員很重視犯人人權)
看這例子
被害者都死了,死人有人權嗎??
兩造間活著的人才重要
過失致死,非故意
再來加害者坦承不諱配合調查
很有悔意,值得再給機會
就算沒和解又怎樣~
反正死人的家屬保底有200萬強制險
砂石車駕駛才31歲,還大有可為
給更生人1個G會
而且就是因沒和解才會重判10個月
10個月,這已經是法官官覺得重的量刑了
啊~
台灣的法官齁
連最低本刑3年以上的
都能判有悔意,緩刑免關~
大家早點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