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唯一男雙金牌連霸的王齊麟跟他女友十元這兩天被罵
因為女友進入管制區接機被炎上,
我很想問,
到底都哪些人在罵啊?
體育署就已經出來說有替他女友"申請"進入管制區,
既然有按照程序申請,為何要罵?
看看民航法規定
十七、公務機關、人民團體、公民營企業、工程單位因公務、業務、國際
事務或特殊事故,得申借臨時通行證,並發給副卡配合身分證件使
用,進出機場管制區,借證人安全查核責任,由申借單位負責,分
類臨時通行證規劃表(格式如附件十二)。
得到奧運金牌屬於"國際事務" 親友利用此條規定申請進入管制區迎接是可以的吧?
這算是特權嗎?
說啥,"若他們沒有得到金牌,能申請嗎?"
這邏輯有點.....
若他們沒有得到奧運金牌,自然就沒有符合規定的理由
所以當然可能申請會被駁回
再說..... 選手本來就都有特權,是走特殊通道入境,還有水門禮迎接
嚴格來說這些也都是特別的權利,
但誰給他們這權利? 國家阿,因為他們為國爭光,為國努力,所以值得有這特權
不是嗎?
退一萬步來說,
當初得到金牌的時候,
去看看一堆文章
推文都還在
裡面一堆人說他們兩個現在想幹嘛都可以,
現在又變成不是啥都可以了?
到底都哪些人在罵他們,跟當初那些推文的不同人?
還是同樣的人? 只是因為冷靜之後就不覺得該有啥特權了?
到底為國爭光,連兩屆拿奧運金牌的選手,希望能下機第一時間就看到女友
他配擁有這樣一點點特殊權利嗎?
就有通過申請,還是要罵說是特權,也可以拉,
選手這樣一點小小的要求,
體育署認為這是小事,給他一點特殊權利
沒什麼嚴重影響,也不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