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魯肥啦
這魯肥略懂略懂
魯肥朋友阿肥應該也是算房東?
他手上領土有一個出租給便利商店
好處是穩定收租
缺點是綁約長 收入都要列入所得
(但魯肥覺得總比租給人好 問題一堆?
其二就比較特別
兩個月收租一次
也是要列入所得
也是綁長約
優點是台電不會倒 (應該吧
阿肥平常就跟一般人一樣
偶爾阿肥會給點油水給魯肥跑腿?
大概是這樣
嘻嘻
※ 引述《lynn79422 ()》之銘言
: 4年前北部鄉下2房26坪新公寓520萬 單價20萬
: 每個月租金1.4萬 現在同物件中古要25萬
: 所以共花了110萬頭期+40萬利息
: 收入為漲幅5萬*26坪+1.4*12*3=180萬
: 3年125% 1年40%
: 各位怎麼看這種賺錢幅度,當房東是什麼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