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今天才學會的
其實發生車禍,應該是要叫警察就對了
(除非是小小的碰到,沒人受傷,沒有明顯車損,那類事件就不談了)
因為最大重點是
如果你要私下解決,「錯比較大的那一方」,鐵定是要「自己賠錢的」
但你明明最少最少都有保「強制險」
強制險會幫你賠給對方,體傷甚至對方死亡,保險公司都會幫你賠
你私下解決,你等於是要幫保險公司出錢吧?= =
話說,強制險只有保到「對方的體傷」
沒有財損
我在考慮 484 應該要去保「第三責任險」?機車肥宅們都有保「第三責任險」嗎?
好奇想問一下,第三責任險還可以選擇不包含「理賠對方的財損」嗎?
還是第三責任險就是一定會包含「理賠對方的財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