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代理教師轉換縣市年資不累計 憲法法庭判

作者: gn01223489   2024-08-12 11:57:44
主文三裡面提及的合格代理教師具合格教師證照、師資培訓之要求與專任教師相同之說,
顯見法官對制度的不了解,,依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
去看,代理教師甄選其資格依序是1、具合格教師證者2、如無前者得為修畢教育學程者3
、如無前兩者得為大學畢業者。
也就是不一定所有代理教師都是有合格教師證的!最低資格就是只要有大學學歷就可以擔
任代理
教師團體真的很會為自己爭取,為什麼代理教師就非得比照正式教師,代理教師是以「定
期契約」去聘任的,本身就是具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屬性的職缺,你
在招聘時就已經明確的知道有這些事情,然後你去應聘了再來吵說為什麼我跟正式不一樣
,怎不問問自己為什麼不跟正式一樣考上?
再者,該被檢討的是為什麼違反比例大量聘雇代理教師來填充專任教師的缺額,而不是為
了現在大量以代理教師替代專任教師的現況為由,而再大聲疾呼代理教師是教育很重要的
一環,大到不能倒,簡直倒果為因。
依照這種判決,那所有臨時人員、約聘僱都應該要屬違憲,尤其公務機關裡大量的約聘僱
人員,未來考上公務員,是不是也要合併職前年資?
教育體系一大堆光怪陸離的現象,代理教師寒暑假不用上班、教師考績萬年甲等美其名尊
重教師教學。
一下子喊說流浪教師、一下子喊代理教師荒,到底教師缺不缺?還是想用什麼就喊什麼,
一樣都是大學畢業,教育大學畢業找不到工作就說流浪教師,國家一定要保障他們的工作
,那其他科系畢業的學生,誰要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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