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衛福部:創意私房應改成「創X私X」 別用

作者: AoyamaNanami (七海)   2024-08-12 16:03:34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林惠琴
3.完整新聞標題:
衛福部:創意私房應改成「創X私X」 別用「傳播妹」美化兒少性剝削
4.完整新聞內文:
衛福部今(12日)正式公布「媒體報導兒少及性暴力事件指引」,除了明定3種情形可適
時報導或揭露外,也訂出5大注意事項,包含避免強調非法網站,像是先前引發討論的「
創意私房」論壇,應改成「創X私X」,不宜呈現全名,以及不可使用「傳播妹」、「公關
妹」等美化字眼。
媒體報導兒少及性暴力事件指引列出5大注意事項,第1點是媒體報導兒少及性暴力事件時
,應尊重被害人及其家屬感受,避免對其為侵入式採訪或拍攝,造成二度傷害。
第2點是媒體報導或記載,應避免對行為人未審先判、標籤化或主觀敘述。
第3點是新聞標題、內文的用字用語應以中性語氣呈現,避免激化閱聽大眾情緒與對立,
且不得過度描述(繪)性侵害、性騷擾、兒童及少年性剝削等性暴力事件發生、行為細節
的文字或圖片。
第4點是媒體報導兒少及性暴力事件標題、內文的用字用語,避免強調非法網站,及可能
強化「兒童或少年可做為性的對象」、「兒童或少年性剝削迷思」,或美化兒童及少年性
暴力的詞彙或文意。
針對避免強調非法網站,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說明,主要是擔心媒體報導非法網站名稱
,像是先前引發討論的「創意私房」論壇,會間接為相關網站宣傳,恐造成更多人爭相前
往觀賞不雅片,加重對受害者的傷害,因此以後要適度隱藏部分文字,調整為類似「創X
私X」。
至於美化兒童及少年性暴力的詞彙或文意,張秀鴛舉例,過去媒體報導性剝削相關新聞時
,常將伴遊、陪唱、陪舞、坐檯陪酒等情境,使用「傳播妹」、「公關妹」等文字,就屬
於美化。
第5點則是媒體報導兒少及性暴力事件,應適時宣導、加註警語及相關求助管道或專線,
協助閱聽大眾認識兒少及性暴力相關法令與因應方式。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
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766480
6.備註:
原來傳播妹公關妹是美化用詞
長知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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