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k11208z (小魯)》之銘言:
: 是說都有國民法官了,那怎麼沒有國民審計官?
: 政府應該把所有收支,小到個位數,都給人民出來審查吧?
: 你說人民不懂會計,那一般民眾也不懂法律阿,既然都可以有國民法官
: 那也理所當然要有國民審計官吧。
: 更何況那些錢都是我們繳的稅,我們有權利知道都拿去哪裡用了吧?
: 蛤?你說政府有公告?公告又沒有詳細支出。
: 我們人民需要知道政府到底把那些幾百 幾千 甚至幾萬的金流用去哪了
: 而不是大金額的幾百 幾千萬。
「反查」資料這事
不僅違背個人隱私(按《個人資料保護法》而言),也視同對信任原則的嗤之以鼻,且讓
外國法人望而卻步
更何況,如果真要查得這樣詳細、追求相當權利
有相當遠大的志向之下,不考慮加入監察院、擔任重大要職,還真是浪費才華...
而且,什麼什麽都要來「國民」的話
國家威望早會墮落得不支倒地,且在分崩離析的情況下,民不聊生之情狀遲早會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