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另外,交通部規範可控制 癲癇疾病之駕駛人自發照之日起
: 「每滿2年換發1次」。駕駛人應於 駕駛執照有效期限屆滿
: 前後1個月內,檢具最近3個月內由神經 內科、神經外科或
: 兒科且曾參加神經相關專業訓練醫師出具最近2年內未癲癇
: 發作並加註醫師證照號碼之診斷證明書,向公路監理機關申
: 請換發新照。
: 若駕駛人有癲癇發作情事,則應將駕駛執照繳回公路監理機
: 關,並不得駕駛汽車,待2年後檢具最近2年以上未癲癇發作
: ,經合格醫療院所醫師出具診斷證明書,得申請換發新照。
: #交通部 #成功大學 #駕照 #癲癇 #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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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13692
: 6.備註:
: 交通部德政。
其實這就跟廢除死刑、死刑不執行是一樣的原因
政府充值的不是人權。也不會因為聽信聯合國指示,聯合國哪天就會給我們席次
這都是政府為了要拼國際人權指數才會猛開放一堆有的沒的限制,配套措施就不重要了
等每年台灣人權指數又上升了之後,在洗回來國內大內宣政府政績
人權484門好生意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