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影集「無罪的罪人」, 不由得很怒:
為什麼我們就是不能在法庭上自由陳述?
為何全部的人都在等書記官打字, 還得糾正他/她打錯字、理解錯誤?
明明就是很正確、很可以快速處理的案子,
進度就是牛步,
我在心中想好的各式攻防,實際上上了法庭,
書記官根本打不出十分之一。
這根本就是法庭效率不彰、法院公信力低落,
法官檢察官薪水爆低的真正理由!!
AI 語音辨識技術夠成熟了,可以不用人工打字了;
視訊、記錄技術成本也降了,法庭外就可當事人詢問,
更可以不用萬事都記明筆錄, 影片本身就可以是證據,
把對話打成文字,就跟手機相片拿去用噴墨印表機列印一樣,蠢!!
就說了,
為何不用AI 來處理筆錄、解決這根深蒂固的蠢問題?
文組的就天然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