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mes7923 (詹姆士Q)》之銘言:
: 自去年6月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上路後,將嚴重超速定義從超過速限60公里下
調
: 至40公里,並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還會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
: 這項政策上路後,各縣市嚴重超速案件都有明顯下降,桃園交通警察大隊就統計2024年
上
: 半年嚴重超速違規,嚴重超速案件共計取締汽、機車計有3,359件,較去年同期4,598件
減
: 少1,239件,下降26.9%。
引用以上這一段 桃園交通大隊統計資料
看到直覺反應不合理
修法後將嚴重超速標準下修到40KM
違規的人數反而減少???
什麼時候台灣的人民這麼守規矩會怕了?
趕快請出Google大神搜尋其他新聞
先給個標題
https://i.imgur.com/5Ox5VgE.jpeg
重要的內文
https://i.imgur.com/4DVqiEs.jpeg
台北市交通局統計
嚴重超速而扣牌的人數激增
這就奇怪了 一樣是北部
桃園人比較怕被罰
台北人錢比較多不怕扣牌是嗎 ?
怎麼可以統計數字完全相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