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壹蘋新聞網
2.記者署名:
2024/08/14 10:52 壹蘋新聞網 / 鮮明 綜合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彰化老董積欠百萬稅款拖2年 管收3天就投降!子女帶錢「贖人」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鮮明/彰化報導】彰化縣田尾鄉1名林園景觀工程公司羅姓負責人,公司積欠勞健
保費、勞工退休金等共134萬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查出公司2年前營業額還有
1300萬元,羅男前年曾將1張其他公司給付工程款的500萬元支票,轉讓給兒子的公司,認
定他有「隱匿財產」等事由,日前使出殺手鐧向彰化地院聲請管收獲准。羅男進入看守所
第3天,他的兒子就到彰化分署簽訂分期償還方案,當場繳納40萬元,並以自己的透天厝
作為擔保,讓羅男回家團圓。
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表示,這家公司共積欠勞保費、勞工退休金、健保費、營業稅、營利
事業所得稅等總計134萬元未繳,勞保局等單位2022年起陸續移送該分署強制執行,但2年
來只追繳到9萬多元,多次通知58歲的羅姓負責人到場報告公司財產狀況,但他均拒不到
場或不願主動清償。
彰化分署查出,羅男不但不繳納,執行過程中還處心積慮將公司資金移轉挪用。行政執行
官查出,該公司2022年8月與曾與第三人針對工程款事件成立調解,羅男以公司負責人身
分簽收第三人給付之500萬元支票,但羅男未用以繳納所欠款項,反而轉讓給兒子擔任負
責人的其他公司,並立即兌現。
另外,羅男公司在2021至2022年間營業銷售金額合計約1300萬元;公司於2021年時仍有諸
如挖土機、鏟土機、貨車等財產,但羅男只交出其中2輛中古小貨車供拍賣,其他資產及
500萬元支票資金流向均無法清楚交代。
彰化分署認定羅男所為已符合「顯有履行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
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的管收事由,遂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獲准。
羅男被管收關進彰化看守所後,子女不忍父親在如此酷熱天氣下受此牢獄之災,隔天就請
求分期繳納,第3天一早即至彰化分署簽訂分期償還方案,除當場繳納40萬元並由其子擔
任擔保人外,更提供其子彰化縣田尾鄉透天厝所有權狀作為擔保,羅男終於可以回家團圓
,不必繼續在看守所忍受炎熱酷暑的煎熬。
彰化分署呼籲行政執行案件義務人於收到傳繳通知後,即應自動繳納,切勿心存僥倖,任
意脫產意圖規避執行,以免遭受限制出境、出海及拘提、管收等強制處分,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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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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