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啦,調節這件事情應該有跟競辦說過,
但具體有說到多細,怎麼調節就是問題了,
當然以端木正的立場,
反正死馬當活馬醫,當然能多咬一點就多咬一點。
先假設支出的錢跟申報的總額是相符的,
而且如民眾黨所說所有憑證都在,
大概率真的就是便宜行事而已。
因為假如真的要污錢,
絕對是跟廠商說好怎麼開票怎麼拿回扣,
怎麼可能有這種拙劣的方式,
更何況目前看來不是假發票,
而是登打申報的項目不符,
估計他的想法就是政治獻金專戶餘款跟申報能核對就好。
至於木可,確實可能是作為政黨的小金庫方便運作,
畢竟不是所有錢都很適合從專戶來使用,
但總之,就是有辮子給人家抓到了,
畢竟闖紅燈的也是很喜歡拿違停來墊背,
之後事實就看一歩步釐清了。
按現在黨部的其他人說法,
33的操作方式確實可能有問題,
因為如果他都用傳統的政黨經營方式,
一定會跟民眾黨有很多人理念有不符的地方,
但不用這種方式,民眾黨是否經營得下去又是個問題,
這也是很可悲的台灣政治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