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肥一向有捐血的習慣,每次捐都500cc,
主要是想幫助別人。
每次去都有護理師關心,
也可以吃吃小餅乾和喝一些利樂包飲料,
填問卷+測血壓+問診+捐血+休息10分鐘再走,大約25~50分鐘完成。
但想到「當幸福來敲門」男主非常沒錢時只好去捐血賣錢,
好像在美國捐血是窮人可以賺錢的事業。
查了一下,美國捐血一袋可賺約1500台幣,
我每次都拿到肥皂、襪子、香精油、小瓶沐浴乳、小袋子等沒什麼價值的東西,
集點換贈品更是大虧,集好幾年的500cc才換到約上百元的東西。
台灣捐血人只有小贈品和飲料 是不是都做功德在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