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林偉信
3.完整新聞標題:柯文哲愛將!北市前勞動局長陳信瑜 特別費買夫公司紅酒慘了
4.完整新聞內文:
前台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中)涉嫌不實核銷首長特別費。(中時資料照片)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前北市府幕僚、勞動局長陳信瑜,4次用首長特別費,向丈夫張師齊創
辦的「異象國際公司」購買紅酒共4萬餘元,監察院認定違反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裁
罰40萬元,陳不服提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陳信瑜違法,監察院處分
並無違誤,駁回陳的訴訟,可上訴。
本案是因陳信瑜2020年1月31日起至2022年9月5日止擔任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局長,為公職
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定之公職人員,但她分別於2020年9月9日、9月24日、2021年4月16
日、2022年1月10日,4次向異象公司採購紅酒作為禮品、餐敘或摸彩之用。
陳女以首長特別費核銷其採購紅酒之費用,分別為9,450元、4,410元、1萬5,750元、1萬
8,900元,交易金額合計4萬8,510元,監察院認為陳女有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
,圖其關係人異象公司獲有財產上利益之情事,依違反利衝法處分40萬元,陳女不服提行
政訴訟,請求撤銷。
北高行政法院認為,陳女4次以特別費購買紅酒之時間,都是其母任職於異象公司擔任董
事及代表人之期間,即屬於利衝法的關係人,她擔任北市勞動局局長期間,有4次向異象
公司購買紅酒之事實,並以勞動局局長之特別費核銷,監察院處分沒有違誤,判決駁回陳
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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