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高虹安誣告案: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

作者: meAlfRed (rise and rise again...)   2024-08-21 19:18:40
※ 引述《ewqqwe (鍵盤蚵南)》之銘言:
: 分兩種情況討論
: 1.高虹安並無抄襲
: 既然學校都認為高沒有抄襲,高去告那些
: 指稱他有抄襲的人,到底何來誣告之有
: 2.縱使法院認為高虹安有抄襲
: 111年高虹安告誹謗
: 113年法院認定有抄襲
: 111年的高虹安只知道學校認為她沒抄襲
: 她怎麼會知道113年法院會逆轉認為她有
: 抄襲呢???
: 除非111年的高虹安去時間管理局,穿越時
: 空到113年,看完113年的法院判決,然後
: 回到111年,但為了選舉,“明知”113年會
: 被認定抄襲,還去告誹謗,那她才會成立
: 誣告,不是嗎?
: 法院判決書是不是應該把時間管理局的資料
: 附卷,作為判決理由的依據之一。
: 結論:
: 司法官考試應該增加智力測驗的科目
: 智力沒超過80,直接不予錄取
: 現任職法官也要補測,沒過的應汰除
法官就是認定高虹安抄襲且已知抄襲
所以誣告成立
回到當初資策會告抄襲結果不起訴
告人抄襲就是要證明對方抄襲
不起訴就表示沒有抄襲的證據
結果現在法官直接跳出來說我就說這是抄襲
還補一句資策會自己不追訴
所以意思要是追訴他就會算成抄襲?
然後回到認知這件事
當初既然有不起訴的判決結果
高虹安如何會有"明知自己有抄襲"這種狀況
檢察官都讓我知道我沒抄襲了
法官現在認定她就是知道自己有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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