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抄襲還告人 高虹安誣告判10月

作者: huiyin220923 (嘻嘻~yo)   2024-08-22 08:45:06
1.媒體來源:自由
北院認定 高有使陳時奮受刑事處分意圖
〔記者張文川、洪美秀/綜合報導〕旅美教授陳時奮(筆名翁達瑞)前年八月質疑新竹市
長參選人高虹安的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博士論文涉抄襲資策會期刊論文,高控告陳加重誹謗
,檢方不起訴確定後,陳提自訴反控高涉犯誣告;台北地院昨認定高「論文確有大幅抄襲
之情事」,判高十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高虹安遺憾 將提上訴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貪污案一審被判七年四個月已停職,她昨透過友人發布聲明,對判決深
感遺憾,將提出上訴。
陳於二○二一年九月至隔年七月間,數度在自己的臉書粉絲專頁發文指出,高的美國辛辛
那提大學博士論文,引用大量資策會的期刊論文卻未引註,被辛大指導教授除名、博論也
被學術網路下架,因此引發後續陳高互告官司。
陳認為高二○二二年八月初曾返回辛大修改增補論文,加入對資策會的致謝詞,但同月底
高告他誹謗時,卻未將此事告知檢方,而是以新版本論文為證據告他,有誣告犯意。
高答辯指出,她提告時博論尚未被下架,且下架前辛大校方已遭網路匿名騷擾一年多,陳
不能證明下架時間比她提告時間還早,也無法確認下架原因,更不能證明她論文有抄襲,
她的博士學位未被撤銷,提告是為了捍衛名譽,沒有誣告犯意。
合議庭比對高的博士論文和資策會期刊論文,「確有大幅抄襲之情事」,高明知如此,卻
仍控告陳,有使陳受刑事處分的意圖及直接故意,判決成立誣告罪,量刑十月,不得易科
罰金。
5.完整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amp/news/politics/paper/1662947
6.備註:
爽啦 去監獄唱塔綠斑之歌呀
看你多會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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