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在臉書上被網友恐嚇
對方個人資料都關閉看不到身分
然後報案或去地檢署遞狀提出告訴
除非對方是知名人物
不然警察或檢方請臉書給帳號的申請資料(EMAIL、手機)和登入IP
臉書都不會提供?
我在阿摩看到有人PO這份公文
沒有恐嚇罪或相關如恐嚇取財等犯罪型態
https://tinyurl.com/22go7zje
https://img.yamol.tw/file/651d73139ab07.jpg#s-567,795
https://img.yamol.tw/file/651d73424283e.jpg#s-567,798
但之前有幾位政治人物因為在臉書被恐嚇
警察就找到IP跟身分,而且沒有分黨派色彩
或者是常在媒體出沒的公眾人物被恐嚇,就能找到人
是因為對方夠知名的關係?
臉書調閱帳號申請資料(E-MAIL、手機)和登入IP的標準是什麼啊
而且各級法院僅得向臉書公司調閱請求送達後90日內IP位址
(如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2年度易字第150號)
臉書在台灣也有分公司,美國公司應該很重視制度吧
臉書限制特定犯罪型態才能調閱帳號個資跟IP
上述可調閱的犯罪不包含恐嚇,但過去確有恐嚇相關犯罪可以調閱到資料
是因為恐嚇已經危害安全了,因為以前曾看過緊急情況可以調閱
不知道有沒有人在臉書、警察、檢調工作的
台灣臉書可以調閱的標準是什麼
有台灣臉書犯罪調閱帳號的申登跟登入紀錄(IP)的標準的八卦嗎?
還是打電話去問台灣的臉書公司,會得到答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