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高虹安誣告案: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

作者: pp5434   2024-08-22 20:18:53
其實判決書的新聞稿就寫得很清楚了
此外,從被告為前案告訴時,不以自訴人發文時所見原始之本案博士論文版本作為證據,
反而係以110年8月10日增補致謝詞後之版本作為證據,益見被告有使自訴人受刑事追訴、
處罰之故意及意圖甚明。
如果要告陳時奮,應該要用原始的版本當證據
怎麼可以用增補後的版本當證據
人家講的是原始的版本
阿用增補後的版本當證據
算不算是有使自訴人受刑事追訴、處罰之故意及意圖甚明
八卦仔怎麼都迴避這個議題
很有道理,確定不是抄襲
那幹嘛不拿原始的版本當證據
這不是很奇怪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