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一堆在那邊講AB版本的
目前看起來狀況大概是這樣
一開始翁質疑抄襲的版本是A
高遞交的版本是B
A和B的版本 就差在誌謝加上資策會 以及補reference
B = A + 誌謝資策會 & refrence
質疑高為什麼給B不給A 這的確可以討論
但A版要是有抄襲 那就是有抄襲
不會因為你補了誌謝以及reference 就沒抄襲的問題了
不然有這麼好康的事 我寫篇論文 整篇抄別人的 然後補個reference 就變成我原創的了?
不可能嘛
法官判決的邏輯就是
本來告毀謗的是A版本 你高給我的是B版本
A版和B版有出入
代表你自己也知道有抄襲 不然你為什麼給B不給A
所以你當初是在誣告
我是不知道是否可以這樣做推論以及判決
但現在一堆40%在那邊A版B版吵的
都是講的好像兩版差異 就是在於有無抄襲的部分
給B版就是想掩蓋抄襲事實的意思
實際上就是差在誌謝以及refernce 這根本不影響A版有沒有抄襲的問題
但講這麼多想必40%聽不懂
只會跳針卡提諾法學院外加小草崩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