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石秀華、徐白櫻
3.完整新聞標題:
電動滑板車馬路亂衝釀多起事故 成為交安新隱憂
4.完整新聞內文:
電動滑板車僅能在特定區域使用,高雄僅駁二藝術特區特定區域可租借共享電動滑板車,
因電動滑板車方便、好駕馭,不少人違規上路成為「通勤新寵」,記者直擊,高雄市議員
郭建盟也使用電動滑板車在殯儀館「奔走」捻香!電動滑板車違規上路,可依違反道交條
例第69條開罰1200元至3600元,警方去年至7月底已取締36件。
市警局交通大隊統計,去年高雄市共發生4件電動滑板車車禍事故,今年1至7月就有4件,
其中今年1月間,高市一名35歲女子騎電動滑步車行駛於重愛路旁人行道,不僅違規上路
,還闖紅燈橫越文自路時,當場和直行的40歲機車女騎士發生碰撞,兩人身體多處擦挫傷
。另今年3月底,48歲黃姓男子酒後騎電動滑板車返家,遭巡邏警網撞見開單告發。
今年5月間,一名9歲男童騎電動滑步車沿左營區進學路逆向行駛,一名33歲機車男騎士在
路口行駛左轉時和男童發生碰撞,男童摔車後,導致身體多處擦傷,幸無生命危險,機車
騎士則未受傷。
交通局指出,電動滑板車目前中央尚未有統一規範,仍不能上路,目前僅能在非道路地區
使用,例如駁二藝術特區;除高雄外,其他五都都禁止電動滑板車上路。
警方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第4項規定,個人行動器具,應依直轄市、
縣(市)政府所定規格、指定行駛路段、時間、速度限制、安全注意及其他相關管理事項
辦法之規定,始得行駛道路。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8183013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