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死囚王鴻偉聲請再審 第20度遭駁回

作者: bluehttp (蝦毀)   2024-08-24 13:57:03
死囚王鴻偉聲請再審 第20度遭駁回
2024/8/24 11:54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4日電)男子王鴻偉被控追求女子不成予以砍殺致死,遭判死刑
確定,王鴻偉以有真誠悔改之心及教化可能性等理由第20度聲請再審。高院認為,以相同
理由聲請再審不合法,日前裁定駁回。
出身富裕家庭的王鴻偉被控在民國89年9月間,將心儀女子張雅玲載往新北淡水,因張雅
玲不願與王鴻偉交往,王鴻偉砍殺張雅玲上百刀後棄屍,98年5月14日遭判處死刑定讞。
自100年起,王鴻偉多次向法院聲請再審,也向最高檢察署聲請非常上訴,由時任檢察總
長顏大和提起非常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確定。此外,王鴻偉曾與另12名死囚提起行政訴
訟,請求前總統蔡英文特赦或減刑遭駁回確定。
另外,王鴻偉與其他死囚認為最高法院分案實施要點中的「連身條款」違反公平審判等原
則,曾據此聲請釋憲,但憲法法庭去年判決條文合憲。
今年,王鴻偉再次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主張他在犯罪後多次寫道歉信給被害人家屬
,並抄寫佛經迴向給被害人,已有真誠悔改之心。
王鴻偉認為,法院先前以他多年前與父母的會談內容「你們先不要跟對方和解,到時候賠
了錢,又賠了兒子」等發言,認定他無悔意,此部分判決不當。
高院則認為,王鴻偉先前已以相同理由聲請再審,本件聲請違背刑事訴訟法程序且無從補
正,日前裁定駁回其聲請。可抗告。
此外,37名死囚包括王鴻偉在內,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已聲請釋憲。憲法
法庭於今年4月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編輯:李錫璋)1130824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08240063.aspx
備註:
死刑犯多次寫信給被害者家屬說有悔意
要求再審不要判死刑
這叫有悔意? 這是怕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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