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認了選舉補助款3分之2歸自己

作者: GYda (GY大)   2024-08-26 16:00:33
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41條第2點來看
http://i.imgur.com/7Ar86js.jpg
黨推薦的候選人,補助款應該是由黨領取
所以理論上這筆錢應該是給黨的,而不是給候選人的
除非這個候選人沒有用黨推薦的門票
這樣的話補助款就沒有由黨領取的問題了
不知道是不是大家都說這個黨是他的一人政黨
一直說「阿北 = 黨」的關係?
所以搞到後面還真的以為「黨的錢 = 阿北的錢」?
然後用黨規來解釋......所以黨規 > 法規?
如果真的要拿來設辦公室也不是不行
但是不要設 "個人" 辦公室嘛......
設 "黨主席" 辦公室不好嗎?
至少名目上還是拗說是黨用,還不是個人用
之前製帳事件的時候還強調說
「沒有一塊錢進入私人的口袋」
就現在他承認的論述來看
錢在還沒進口袋前就先拿去買個人的辦公室了
"錢沒有放進口袋,也沒有不見"
"只是變成阿北想要的東西而已"
※ 引述《tenfu (富哥)》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nownews
: 2.記者署名:
: 林詠青
: 3.完整新聞標題:
: 快訊/柯文哲認了選舉補助款3分之2歸自己 用來設自用辦公室
: 4.完整新聞內文:
: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今(26)日被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延鳳踢爆,早在今年5月10日就豪砸
: 4300萬元現金「秘密買房」,地點就在鄰近立法院跟黨部的中正區林森南路10號3樓商辦
: ,並質疑柯文哲「錢從哪裡來?」柯文哲稍早受訪時被問到選舉補助款如何使用時則回應
: ,依照民眾黨規定,選舉補助款3分之1歸中央黨部、3分之2歸個人,他也依循其他黨的例
: 子,用來設置他個人長期要用的辦公室。
最後不忘拿其他黨來坦
不知道其他黨他們的個人辦公室
是不是拿政黨補助款買的?
對某些人來說,指控是不需要證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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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nownews.com/news/6506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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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越扯越多東西了
之後阿北真的被多數人譴責之後
他會出來喊話嗎?
像是這樣.........
阿北錯了嗎?
阿北錯了嗎?
難道阿北錯了嗎?
https://i.imgur.com/8RHSZx7.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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