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酒吧搭訕天菜遭拒惱羞成怒 拿燈管插他

作者: girl55665566 (女孩56)   2024-08-26 16:39:27
ET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826/2804642.htm
酒吧搭訕天菜遭拒惱羞成怒 拿燈管插他頸部險死!判決出爐
劉姓男子2023年3月間到高雄一家酒吧飲酒作樂,發現何姓男子和一群友人也在酒吧內暢飲
,劉男主動上前攀談搭訕想「認識」何男,沒想到遭到拒絕,劉男覺得面子掛不住,竟趁何
男步出酒吧之際,抓起燈管直接刺向何男頸部,造成何男頸部大量出血倒地,所幸送醫後挽
回一命,法院審理後依殺人未遂罪判劉男5年2月,民事部分則判賠66萬餘元。
全案發生在去年3月19日凌晨,何男和3名友人到前金區某知名酒吧飲酒作樂,原先在就酒吧
內的劉男想加入他們,主動上前攀談搭訕,但何男和同行的林姓友人直接拒絕他,讓劉男覺
得「很沒面子」。
凌晨4點多、何男和友人們走出酒吧準備離開,在人行道上劉男假借要說話靠近何男,趁何
男毫無防備之時,直接把燈管插向何男脖子正面,燈管當場碎裂、崁入何男頸部深處。
何男友人見狀一擁而上攔住劉男,劉男仍失控大喊「三小!」,警方獲報到場,先將重傷的
何男送醫。院方檢傷發現,何男除了頸部有深度穿刺傷外,還有氣胸、左鎖骨撕裂傷,搶救
後幸運撿回一命。
劉男被捕後辯稱,他不知道自己拿的是燈管,本來是想丟何男,但不知道為何會刺進何男頸
部,不是故意要殺害他,但仍遭殺人未遂罪起訴。
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為相關事證明確,考量他犯案後坦承犯行,態度尚稱良好,因此依殺人
未遂罪判他徒刑5年2月;劉男另提民事求償66萬7640元,因何男沒有異議,法官全部判准,
全案均可上訴。
狂甲...好恐怖......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