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男子拒摘除手術展現女性樣貌7年 北高

作者: niburu (none)   2024-08-26 18:37:22
為什麼性別可以自己決定?而且還是憲法基本權利?自主權嗎?自我決定權嗎?什麼東西
才可以自主決定?死亡可以自主決定嗎?
這個判決說,男變女的條件,只有一個比較難達到,就是要自己認為是女的,要七年,但
這不是規定,是感覺,以後會不會自我認定是女的超過七天就可以?
備註:法官真的是法匠,完全不考慮做這種判決的副作用,以後會很多人鑽這個漏洞,身
分證改成女的,就不用當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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