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民眾黨台玻大樓被爆沒裝修許可 北市:

作者: Rrrxddd (RRXD)   2024-08-26 22:42:44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袁茵
3.完整新聞標題:
民眾黨台玻大樓被爆沒裝修許可 北市:7/26申請尚未核准!明到場會勘
4.完整新聞內文: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爭議連環爆,三大案、政治獻金、妻子陳佩琪涉人頭公司爭議還沒落幕
,26日爆出花4300萬元買立院附近的商辦作為辦公室;名嘴溫朗東晚間爆料,正準備作為
新的民眾黨中央黨部的台玻大樓3樓在進行室內裝修,但疑似沒申請許可。對此,台北市
建管處回應,經查於7月26日掛件申請,但尚未核准施工許可證,預計明早到場會勘。
由於2024總統選舉後躍升第三大黨,民眾黨決定搬遷位於杭州南路上的中央黨部,包括現
在額外租的攝影棚在內,一同搬家到台玻大樓2、3樓。
但溫朗東26日晚間於臉書爆料,「民眾黨在台玻大樓3樓室內裝修正在進行中,疑似未申
請許可,恐將被蔣萬安開罰強拆!」隨後於YouTube個人頻道直播,PO出3張台玻大樓3樓
施工照片。
溫朗東表示,日前有網友向他爆料指稱,「台玻三樓的場地有在做施工作業,而且都是在
六日才能做有聲響的工程,平日都在做聲響較低的工程,而且他們好像也沒申請施工執照
的樣子」,而他也去查詢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網頁的室內裝修案件資料管理系統,發現輸入
台玻大樓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3段261號3樓」,找不到裝修紀錄。
對此,台北市建管處晚間向《東森新媒體ETtoday》表示,該南京東路三段261號3樓地址
,經查室內裝修系統於2024年7月26日掛件申請,但尚未核准施工許可證,明(27)早將
派員現場會勘,若有涉及實質室裝行為,將依《建築法》95條之1規定裁處。
根據《建築法》95條之1規定, 違反第77條之2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者,處建築物所有權
人、使用人或室內裝修從業者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
逾期仍未改善或補辦者得連續處罰;必要時強制拆除其室內裝修違規部分。
室內裝修從業者違反第77條之2第3項規定者,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
得勒令其停止業務,必要時並撤銷其登記;其為公司組織者,通知該管主管機關撤銷其登
記。經依前項規定勒令停止業務,不遵從而繼續執業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
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其為公司組織者,處罰其負責人及行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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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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