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合於自首要件,爰依刑法第62條前段規定減輕其刑。
結尾還載明可以上訴
這個2月的新聞我有印象
當時還只以五萬元交保
去國家公園挖一顆草的交保費都比一條命貴
A片換臉的被判5年
開車撿手機撞死人判一年
22歲被關出來也才23 24歲
根本沒差欸笑死
有一天就會演變成
受害家屬乾脆撞死加害者
反正也判不重
只願意賠別人50萬
皮起來你能拿我怎樣
台灣角頭都拍幾部了
票房也證明一堆人支持89在路上橫行
撞死你又怎樣
有錢開賓士不想陪你又怎樣
哩洗咧考喔
我陪你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