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在台灣這鬼島感覺很沒保障
犯一個撞死人的罪可能一年(最新賓士C300 8+9不和解不賠錢的判決)
如果多撞幾個
或多殺幾個人
多犯一些案子
刑期反而會合併起來打折計算
等於說你只犯一個案子是最不划算的
要CP高就是一路犯到底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816002473-260402
比如這個
性侵六女童
刑期加起來1252年
打折後28年
等於98% off大甩賣呢!
好划算!
請問這種犯越多賺越多的制度是台灣獨有的嗎
有沒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