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鄭文燦涉貪案外案! 兩律師洩密、詐欺同

作者: chadmu (查德姆)   2024-08-27 19:45:21
鄭文燦涉貪案外案! 兩律師洩密、詐欺同時被起訴
壹蘋新聞網 / 張沛森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收受5百萬元賄款
及6百萬元未申報之政治獻金案,意外揪出鄭文燦的委任律師涉嫌洩密、還有1名律師得知
送錢的白手套廖俊松遭監聽,以有辦法處理為由,趁機詐騙10萬元,2律師同時分因洩密
及詐欺遭到起訴。
桃園地檢署表示,游姓律師(59歲)因鄭文燦涉犯前開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委任為選任辯
護人。
其明知於偵查中之羈押審查程序,辯護人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所得之證據資料
,不得公開、揭露或為非正當目的之使用,以嚴守偵查不公開,其竟基於洩漏國防以外秘
密之犯意,今年7月6日下午,在鄭文燦位於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之「葛里法社區」居處,
將其於鄭文燦之羈押審查程序中,取得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聲請羈押鄭文燦之羈押聲請書
及後附理由書紙本,轉交與鄭文燦的施姓秘書而遭施另行複印後自行留存,致地檢署尚在
偵查中之偵查秘密洩漏予施姓秘書知悉,且自始不可控本件偵查秘密之外流風險。
另外,擔任白手套送錢的廖俊松因得知遭司法監聽,除更換電話外,為求停止通訊監察,
竟尋得曾任檢察官之執業律師蔡明熙(75歲)協助。
詎蔡明熙明知其並無管道探知通訊監察之事,且會自陷刑責,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基於詐欺取財之犯意,在107年6月7日上午10時30分,在華亞科技園區服務中心2 樓,向
廖俊松訛稱:有認識的人、有辦法處理掉云云,而佯稱其可代為探知、處理遭監聽之事,
並再多次電聯廖俊松,訛稱處理監聽事宜,需要30萬元處理等情。
廖律師也在同年月21日前,先給付蔡明熙10萬元前金,蔡則於同年月21日將上開 10 萬元
現金存入其名下銀行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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