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醫師診斷書未寫「宜休養三週」 男子鬧護理站

作者: Supergreen (Hi)   2024-08-27 19:53:24
1.媒體來源:
TVBS
2.記者署名:
宋珮文, 顧守昌, 徐克誠
3.完整新聞標題:
醫師診斷書未寫「宜休養三週」 男子鬧護理站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南奇美醫院有男子大聲咆哮護理師,男子不滿,醫師看診時說要幫車禍的女朋友,診斷
書註明「宜休養3週」,最後卻沒有,氣得理論,護理師又說聯絡不上醫生,要求他明天
再掛號,讓男子暴怒認為浪費時間,對此,院方表示有派人員進行說明,後續雙方已達成
共識。
爭執男子:「他說要做什麼我們說要請公傷假,現在開出來就沒有宜休養幾日,這要怎麼
請公傷假。」
男子在護理站大小聲,醫院保全出動勸阻,男子不滿醫師,幫他的女朋友開立診斷書,沒
寫清楚,建議休養三週的明確用語,診斷書都看不到。
爭執男子:「醫生說要寫宜休養三天(週),結果醫生沒有寫進去,櫃台叫我們上來問現在
跟我說沒辦法,叫我明天再來掛號,我女朋友腳受傷怎麼掛號,我都不用上班嗎。」
男子要求護理師聯繫醫生,卻以看診結束,聯絡不到人,要他們改天再跑一趟,這讓男子
更不滿了。
爭執男子vs.護理師:「(醫師不能開我們幫你聯絡了),(但是我們有聯絡到嗎),我怎麼
知道你們有沒有聯絡到,(是我們就是沒聯絡到),(你現在兇護理師人員做什麼),你們不
能收了錢之後說聯絡不到,我也沒辦法我也沒辦法你們是收了錢之後可以這樣子嗎。」
26號下午一點多,男子在台南奇美醫院嘶吼,他帶出車禍的女朋友看診,希望醫師能在診
斷書註明,宜休養三個禮拜,工作方面請假比較不會被刁難,最後繳費領藥看到的診斷書
,卻沒有備註,院方表示,由於病患從未就診過,也沒有參與整個治療,依照醫療法,醫
師需要親自診斷才行,因此診斷書只有疾病內容和就診日期。
奇美醫院公共事務室主任黃文良:「從來沒有在我們醫院就醫過,所以一般我們診斷證明
就是開一般的診斷書,針對他的訴求有派我們的人員跟他說明。」
最後雙方各退一步,醫院派人協調說明,建議當事人改到晚間的職業醫學科看診,再由醫
師進行判斷,才化解男子爆發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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