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公視
2.記者署名:葉霈萱 陳昌維 詹淑雲
3.完整新聞標題:鄭文燦家中搜出678萬現金 桃檢偵結起訴從重求刑12年
4.完整新聞內文:
發布時間:2024-08-27 19:31 更新時間:2024-08-27 20:30
葉霈萱 陳昌維 詹淑雲 / 綜合報導
結論先講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遭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嫌貪污,在被羈押47天後,桃園地檢署今(
27)日宣布偵結,依貪污等罪嫌起訴鄭文燦等11人。檢方指出,由於鄭文燦矢口否認犯行
、毫無悔意,建請從重處12年有期徒刑。鄭文燦今日上午10時已從看守所提審,等候開移
審庭確認交保還是續押。
鄭文燦律師快步走入桃園地院,因為鄭文燦因涉貪案羈押47天後,桃園地檢署27日宣布偵
結,並依貪污等罪嫌起訴鄭文燦等11人。
檢方指出,由於賄款高達500萬元,且鄭文燦矢口否認犯行、毫無悔意,建請法院從重判
處12年有期徒刑。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康惠龍表示,「2013年8月22日楊姓被告在請託之後,曾經向
鄭姓被告(鄭文燦)表示,『假如能夠給予幫助的話,我們不會失禮』,當時我們有實施
通訊監察,得知他們可能的一個行為。」
桃檢指出,楊姓、侯姓及廖姓被告希望將「林口華亞科技園區」東側、9.12公頃的農地進
行市地重劃開發牟利,從2016年開始請託鄭文燦並行賄,過程都被檢調掌握、監聽,但疑
似因消息走漏,才讓鄭文燦預先退回賄款。
而檢調先前多次申請搜索鄭文燦住家都被駁回,直到羈押後才取得搜索票,意外在主臥室
邊柱旁的暗櫃內,發現藏有現金678.5萬元的2個保冷袋,將分案偵辦財產來源不明罪。
康惠龍指出,「在鄭姓被告(鄭文燦)台北市某居所,扣得不明的大額資金,金額達到
678萬5千元;另外在鄭文燦施姓助理家中,也扣得87萬9590元。」
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凌濤表示,「自辦重劃的利益,在檢調的起訴書裡面寫得很清楚,如果
達成的話,金額高達24億元,難道鄭文燦只收受了500萬元?這都是檢調後續必須要調查
清楚的。」
民進黨桃園市議員魏筠則回應,「希望社會大眾給予法官時間、空間,讓很多的證據攤開
來,在法庭上做攻防及調查。」
國民黨指出,桃檢依法起訴鄭文燦是遲來的正義,希望司法公正審判,不受政治因素干擾
,嚴懲不法。民進黨則回應,尊重司法調查,盼勿枉勿縱。
李彥穎/編輯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711996
6.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