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獨家】「新新併」低價換股疑損利益 吳

作者: TZUCHI (tzuchi)   2024-08-27 21:45:02
1.媒體來源:
鏡週刊 Mirror Media


2.記者署名: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獨家】「新新併」低價換股疑損利益 吳東亮妻彭雪芬及4董事遭大股東告發背信


4.完整新聞內文:
台新金與新光金日前宣布召開臨時董事會通過以台新金0.6022股換1股新光金,若以雙方停?
前收盤價來算,台新金18.8元、新光金12.45元,相當於台新金以折價約9.07%併購新光金,
由於併購價格嚴重損及股東權益,新光金大股東已向台北地檢署告發新光金董座吳東亮配偶
彭雪芬及新光金控魏寶生等4名現任董事涉及特別背信罪,檢方已受理著手調查。


台新金宣布併購條件後,引起市場訝異,中信金隨後宣布以每股14.55元公開收購新光金,?
當於溢價16.8%,條件遠遠優於台新金。


本刊掌握,告發內容提到,魏寶生、洪士琪、吳東明及林敦仁均為新光金控現任董事,魏寶
生等4人由新勝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新柏股份有限公司,亦為新光金控之法人股東指派法人董?



至於彭雪芬則為新勝等公司董事長及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配偶,彭雪芬為使其配偶吳東亮
控制新光金控董事會,遂於未經新勝等公司董事會合法決議或授權下,擅自挪用新勝等公司
合計近1.3億元,大量收購新光金控股東會委託書,藉此使新勝公司百分之百持股子公司新?
公司所提名被告魏寶生等4名代表人當選新光金控董事,自此台新金控勢力滲透新光金控董?
會,為日後台新金控與新光金控合併鋪路。


告發內容提到,新光金控新任經營團隊自2023年6月9日上任後,於同年月底,新光金控百分
之百持股子公司新光人壽即因資本適足率未達法定標準而遭主管機關關注,當時唯一可解決
新光人壽資本適足率問題之方式即為新光金控辦理現金增資,向原股東及廣大投資人募資後
,再將募得資金挹注於新光人壽。


然而,新光金控部分董事(包含被告魏寶生等4人)卻未積極辦理新光金控增資事宜,不斷?
故拖延新光金控現金增資事宜,放任新光人壽資本適足率持續降低,直至2024年3月29日新?
金控董事會始決議通過現金增資125億元,然仍不足以使新光人壽資本適足率達標,導致主?
機關於113年4月23日以新光金控時任董事長陳淮舟及兼任新光金控董事及新光人壽董事長之
被告魏寶生未善盡其管理職責而裁罰。


被告洪士琪、吳東明更在新光人壽資本適足率尚未解決下,於新光金控2024年4月26日董事?
上提案重啟與台新金控合併可行性研究,在新光金控許永明強烈表達反對意見下,新光金控
仍通過董事會決議,續行與台新金控合併案,新光金控董事會更在中信金控已發布重訊表明
將投資新光金控股權下,強行於2024年8月22日董事會決議以每1股新光金控股份換取0.6022
股台新金控股份之換股比例,決議與台新金控合併,同意新新併董事即包含被告魏寶生等4?



告發內容指出,魏寶生等人均有違背其作為新光金控董事職務行為,彭雪芬雖不具新光金控
董事身分,然卻透過與魏寶生等4人共謀而為共同正犯,籲請檢方儘速查明。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40827inv010

6.備註:
其實單純從法律層面來看
上市公司必須以維護股東們的權益為優先
若是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謀取不法之利益
做出違背職位的行為,導致公司資產受到損害
就已涉及到了背信罪

目前新新併的狀況
新光願意接受以11元折價賣的方式被台新併購
可能會被認定符合上訴所說的情況
個人認為大機率告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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