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用手腳對少年尻槍 噁男辯「一時意亂情迷

作者: allmight7912 (歐魯賣特)   2024-08-27 22:06:04
1.媒體來源:
ETtoday新聞雲
2.記者署名: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用手腳對少年尻槍 噁男辯「一時意亂情迷」下場曝
4.完整新聞內文:
彰化1名男子誘騙少年外出約會看電影,再用手、腳對其尻槍滿足個人私慾,男孩家人得
知一狀告上法院,男子辯稱他犯後已求得原諒、因「一時意亂情迷」才誤觸法網;法官依
對未滿16歲男子猥褻,判處4月徒刑,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服60小時義務勞務
,並應接受2場法治教育。
依據起訴書內容,該名男子於2023年透過臉書化名認識一名高中生,騎機車載著他吃飯到
山上散步,趁著男孩休息時,用腳摩擦其下體,看電影時對他伸魔掌,以此滿足個人私慾
,男孩家人得知後,報警提告妨害性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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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庭訊時坦承全部犯行,辯護人提出被告工作照片、悔過書及和解書為證稱,被告思慮
不周、一時意亂情迷而誤觸法網,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已知警惕,現有穩定工作,生活回
到正軌,請法官從輕量刑。
法官審酌,被告年近30歲,為了滿足性慾,誘約被害人要求撫摸下體猥褻行為,造成男孩
身心受到侵害,考量被告已坦承犯行,且對方不願意追究,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
為猥褻之行為,處有期徒刑4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且應向執行檢察官指定
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60小時
之義務勞務,並應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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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110、113。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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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一時意亂情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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