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am168888888 (射精)》之銘言:
: 鄭文燦涉貪2800萬交保理由出爐 法官認:檢方偵查完備無羈押必要
: 限制出境、出海、住居。理由出爐,法官認為檢方偵查完備,予以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 已可確保後續程序進行,無羈押必要。
這樣還可以交保,法官真是好棒棒
偵查完備不就表示 重罪確定?
再加上之前有串證的事實
有重罪、有串證,484就差一個逃跑了???
剛好回去給你收收行李 逃往海外
這個法官真是太棒了!
給他一百個讚!
484忘了一大堆有錢人 趁交保的時候 偷渡出境阿?
陳偉志(海軍獵雷艦詐貸案,慶富集團副董事長)
林錫章(前屏東縣車城鄉長貪污案,保釋金50萬元)[1]
蔡志和 (前屏東縣麟洛鄉長貪汙案,保釋金100萬元,判刑8年)[2][3]
潘淑真 (前屏東縣議員賄選案,判刑2年6個月)[4][5]
朱國榮 (人頭戶炒作「龍邦國際興業」,限制出境、出海,交保金額新臺幣5億元)
郭哲敏 (88會館洗錢案[6])
這串WIKI的名單484要再加上一個 鄭文燦?
別忘了 棄保潛逃罪 還擱置在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