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簡單就是人車分流
行人動時車不動
汽車動時人不動
這樣行人可通行時過斑馬線就不可能被撞
還被撞那100%車的錯
同樣車流通行時人還衝上去被撞那自己要負全責
這樣車流會順暢
缺點就是停等紅綠燈時間變長
另外地下道及天橋也是解套方法之一
方法很多就是看政府要不要做而已
依現況民眾能做的就是保險買到頂以防各種白目
※ 引述《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惽?)》之銘言:
: 因為道路設計的問題
: 行人不自己注意安全,完全不顧一切隨便過
: 就會造成車輛很大的困擾
: 行車視野死角,或是轉彎車等等
: 會因為突然看到行人,或是行人密縱行經而混亂
: 之後產生大量追撞等意外
: 或是根本死角或是再看其他方向車道,而念過沒在怕的行人
: 因此兩個解決方案
: 一個就是回到從前
: 行人自己要注意,車輛不禮讓不受罰,撞到再說
: 另一個就是交通規劃和號誌,全面修改
: 讓車輛和行人更好共融
: 政府自己選一個,不然問題不會解決,只會惡化
: 尤其本來有危險意識的行人比例越來越低後
: 事故會越來越多
: 至於說車禍車子賠就對了,那基本上只是窮人倒楣
: 無論被撞還是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