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l6a》之銘言
: 我朋友小孩今天去學校
: 早課完老師說要檢查書包有沒有違禁品
: 我朋友小孩怒懟老師說這是侵犯個人隱私
: 老師說沒問題幹嘛怕搜
: 同學也應和說對啊對啊
: 「沒問題幹嘛怕搜」要怎麼反駁
: 0.0..
不提其他的事情
單論「沒問題幹嘛怕搜」
其實這就是自證陷阱,六子吃兩碗粉那種
你現在走在路上,隨便找一個路人說,我懷疑你販毒,你的手機給我看
然後再說「沒問題幹嘛怕」
你看看合不合理
其實這就是因為,證無比證有還要難
你很難證明某件事情沒幹過,而通常要求你的人自己也知道你有沒有幹過,而他想要的就是
你為了證無而讓步後,出示的東西有其他可趁之機
例如你污蔑我說偷拍,然後要我打開手機相簿,雖然沒有找到偷拍照片,但找到色圖
這時候你還能說:「這傢伙一定是把照片刪除了,不然一般人怎麼會放色圖在手機裡面,這
是妨害風化」
順勢丟出另一個罪名
讓我疲於奔命
所以理論上,不能隨意搜索別人,而以這種方式獲得的證據理應由毒樹果實理論被排除
但實務上誰理你們,往死裡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