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被檢察官列成被告 那一定是有很明確的證

作者: grass999 (草枝999)   2024-08-30 19:16:02
我不評論別人的案子,我就說說我自己。
我也被起訴過,傳喚時是他字案,完成偵訊之後,也不知道何時變偵字案,再來就是收到
起訴書了,我就是被告了。
案子內容簡單來說,就是部屬在簽約時,只記得請客戶在合約上簽名,但沒蓋到私章,部
屬為求方便,就隨便刻一顆蓋了,事後也沒告知客戶,那顆章使用後也遺失了。
幾個月後,客戶申請合約影本,發現多了一顆不認識的章,就提告了。
我則是合約的覆核主管,我也蓋了章。
反正檢察官就是認定我知情,是共犯,就起訴了。
心裡幹歸幹,但他要這麼想,說實在也合理。
說實在我也不懂,都簽名了,為何還要私章,但公司規定就是這樣。
你說檢察官有沒有明確的證據?
我只能說,就算沒有明確的證據,也有合理的推測。
後來上法庭,那真是折磨人的過程,法官傳喚了整個公司裡,跟相關流程有關的部門人員
,一步一步釐清細節,確認我有沒有權責要求證。
我主張基於信任原則,部屬是老員工,過去也沒有類似案例被投訴過,所以我沒做求證。
我個人一審二審都是無罪,但過程中,被檢察官大罵推卸責任,沒有擔當,德不配位,枉
為主管的次數,大概不下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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