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柯拒夜間偵訊 檢諭知逮捕

作者: luciffar (自動手槍人偶)   2024-08-31 03:06:39
https://tinyurl.com/2yx9le6h
檢方認「有急迫情形」持續偵訊中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不得於夜間行之,但有急迫之情形者不在此限,
檢察官認定有急迫情形,請示主任檢察官後仍持續偵訊
幹 這不就警總復辟
24小時疲勞轟炸
讓你頭昏腦脹
問甚麼都不曉得
只能崩潰回答 4 4 4 4
才讓你睡覺
木可 木可~~~
標題請正名:
檢方認「有擊破情形」就是要操死你才容易擊破啊 哈哈哈
※ 引述《UIOP7945 (~"~)》之銘言:
: 剛剛柯的律師離開時表示,時間晚了,柯拒絕夜間偵訊,檢表示不能讓其離開,於是諭知
: 逮捕,使其留滯。
: 法律表示明早向法院提出提審,確認逮捕的合法性。
: (早上柯是自行接受徵詢,需宣告逮捕程序,後續才可以將被告滯留和以及後續申請羈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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