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檢新聞稿不就說當事人的人身自由未受拘束
那當事人當然是想走就走啊
那當然會說要的話你逮捕我不然我要走了
你不逮捕我的話檢察官也沒辦法強制留人啊
既然沒被限制人身自由站要離開有什麼問題?
還是現在「人身自由不受拘束」有其他定義?
https://i.imgur.com/pcQqbEk.jpeg
https://dev.taisounds.news/news/content/96/144768
二、 柯姓被告於搜索過程中並未抗拒,且願意配合到案接受詢問,檢察官未實施拘提之強
制處分,其人身自由也未受拘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