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的定義是什麼
可以在裡面睡覺嗎
都已經半夜了
睡個幾小時合理吧
一個國家的法律
連休息的定義是什麼都沒有
夜間偵訊根本只是要逼你抓狂
一不爽開門就當場逮捕
檢方計畫通
這根本是黨要你有罪就是有罪
就算是466元沒有主觀犯意也是貪污
反觀台南邱莉莉就是無罪釋放
在座的各位
你加入民進黨了嗎
現在只有民進黨人可以貪污詐騙
可以無罪推定喔
※ 引述《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之銘言:
: 欸
: 我記得昨天一堆人說 這種馬拉松訊問是要弄到人精神疲勞
: 都幾點了還這樣搞
: 有另一堆人嗆說可以拒絕夜間訊問
: 你自己不拒絕的
: 然後今天就看到有人想拒絕被逮捕的消息
: 所以到底可不可以拒絕夜間訊問
: 有人可以告訴我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