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聲請提審遭駁回 律師:不排除提抗

作者: starfishfish (艾力克斯)   2024-08-31 13:38:21
※ 引述《Ho1liday (江湖唯有英雄志)》之銘言:
: 台視新聞
: 柯文哲聲請提審遭駁回 律師:不排除提抗告
: 責任編輯/陳盈真
: https://tinyurl.com/243f39dl
: 柯文哲提審遭駁回,律師不排除提抗告。圖/台視新聞
: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今(31)天深夜拒絕「夜間偵訊」想要離開,被檢察官「當庭逮捕」

: 律師聲請提審,北院於上午召開提審庭,稍早裁定結果出爐,法官裁定駁回,柯文哲將

: 回北檢偵訊。柯文哲律師表示,將審慎考量提起抗告。
: 裁定結果出爐後,柯文哲律師現身受訪,透露柯文哲移送台北地檢時,檢察官問的都是

: 於木可公司跟政治獻金的問題,訊問完後,柯文哲表示拒絕夜間詢問,檢察官當庭諭知

: 捕。
: 柯文哲律師指出,檢察官逮捕的理由是,柯主席涉案京華城案圖利罪嫌,諭知逮捕,也

: 是說,檢察官是問A案,但以B案進行逮捕,對於台北地院的裁定,將考量審慎提起抗告

: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 https://news.ttv.com.tw/news/11308310000900W
好奇台灣的法律制度是可以利用A案請相關人到案後再審問B案的嗎?
這看起來不符合直接關聯的原則啊
印象中有聽過類似的就是228的白色恐怖
告知相關人士幫忙確認鄰居是否為共產黨人士後...變成當事人成為被告而處分的情形
現在民進黨執政下的台灣...這種類似白色恐怖時的調查方式是可以的嗎?是正當法律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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