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檢廉認柯文哲兩筆金流近170萬元

作者: leo86197 (馬場衝擊波)   2024-08-31 21:49:04
※ 引述《Bjorn (Ironside)》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時
: 2.記者署名:
: 賴佩璇
: 3.完整新聞標題:
: 獨》檢廉認柯文哲兩筆金流近170萬元 與京華城有不明對價
: 4.完整新聞內文:
: 民眾黨主席柯文於台北市長任內期間捲入京華城弊案,據了解,檢廉對於2019年到2020年
: ,以及2023年的2筆金流,認為與京華城有不明對價關係,包括柯妻陳佩琪亡母的存款及
: 柯的演講費及稿費等,共近170萬元。
: 據指出,陳佩琪於偵訊時表示,她母親過世後,其母親戶頭留有200萬元存款,陳佩琪把
: 錢領出來後,便把錢放在身邊作為生活費使用。
: 由於剩下不多,陳佩琪將剩餘結款及柯文哲2019年的一部份選舉補助款,共計約100萬元
: ,於2019年到2020年陸續存入ATM,並存放於孩子的戶頭作為教育費使用。
: 據悉,陳佩琪於訊問時坦白款項的來源與用途,但檢廉認為此筆款項與京華城有對價,且
: 時間與「便當會」的時間吻合,因此未採信陳佩琪的說詞。
: 此外,2023年間,陳佩琪把柯文哲的演講費、稿費等款項,陸續存入ATM,並存放於孩子
: 的戶頭作為教育費用,金額大約60萬元到70萬元,此筆款項也被檢廉認為與京華城有關。
: 據了解,柯文哲對這兩筆款項供稱不知情,但不被檢廉採信,仍依貪污罪將他向法院聲請
: 羈押禁見。
: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831003467-260402?ctrack=mo_main_headl_p01&chdtv
: 6.備註:
: 金額是170萬
: 陳佩琪把來源和用途解釋得很清楚,但是檢方拒絕採信
: 專業術語叫做『不明對價』
不好意思 所以偵查不公開
這條規定到底啥時才會套用呢
還是檢察官自己公開就沒差?
引用一下內政部的
何謂「偵查不公開」?
發布單位:內政部
內容:
如果我們說,司法像一個時鐘,那麼,檢察官則恰恰是時鐘的「發條」,是司法的原動力
,它推動整個司法程序的進行,使司法的鐘擺能指出正確的時點,發揮正確的效果。
怎麼說呢?因為通常一件刑事案件發生後,被害人除了向司法警察機關告訴外,通常會向
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提出告訴,每個地方法院檢察署門口都設有一個「申告鈴」,被害
人只要前往按捺申告鈴,出面的法警會將申告人帶入檢察署,由檢察官問明申告人提出告
訴的犯罪事實,這一項犯罪事實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及綽號或其他可以辨別出這個人的
特徵、住址或設籍地址、犯罪時間、地點、犯罪經過、有無証物或証人等,檢察官即根據
告訴人的指控進行偵查,但為了避免犯罪証據被湮滅、串通作偽証或使其他共犯逃走,檢
察官的偵查是以不公開的方式為之,且告訴人所指訴的犯罪事實是不是真正,還須經過相
當詳細的調查,所以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名譽起見,偵查也應該秘密行之,稱之為「偵
查不公開」。
檢察官於偵查後,如認為被告有犯罪嫌疑時,即應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提起公訴後,
法院的法官才能進行審判。對於沒有經過檢察官提起公訴或犯罪直接被害人提起自訴的案
件,法院是不能審判的,稱為法院的「不告不理」制度。
上版日期:9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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