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odman5566 (好人56)》之銘言:
: 人在職場 要的就是加薪
: 加薪就是要上司賞識升你官
: 人可以為了升官發財,讓上司看到自己有做事 可以作到什麼地步?
: 把一個完全你不認識的老人搞到跪下來?
: 還是不只殺人 還要誅心?
: 有沒有卦?
公務員本來就一堆走狗啊
書上說要為民服務行政中立,這些都是屁啦
大多人都是自私自利的
而自私自利放在公部門危害的就是整個國家呀
除了上述所說大多人人品差之外
長官的人事權太大也是重要原因
中華民國法律並沒有對首長的人事權加以限制
公務體系的升遷表面上有多項客觀評比標準
譬如說年資考績、學歷、英文能力、工作表現
獎懲、首長考評等
但仔細思考就會發現只有學歷跟英文能力是自己決定的
考績、獎懲、工作表現、首長考評等全部都是掌握在長官手上
如果今天各階層位置的資格全部用憲法或法律寫死
(譬如法律直接寫死說要有十年以上的交通重大工程承辦經驗
及五年以上的管理經驗才有當交通部長的資格)
不讓那些垃圾政客有操作空間,我想公務體系將會有重大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