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財產來源不明罪超簡單的吧

作者: dealifeth1 (dealifeth)   2024-09-01 00:10:13
※ 引述《duane (同天內只計一次)》之銘言:
: 如題
: 本人法盲
: 但是財產來源不明就字面上很容易成立吧
: 因為很多人的財產不是他自己管的
: 所以檢方只要把那個人抓起來
: 問他「這筆錢哪來的」
: 他一定回答「窩不知道」
: 好的,你不知道,太好了!
: 然後給你收押禁見!讓你到開庭都永遠不會知道!!
: 然後檢方實際來源不必去查就不會知道了,所以還是不明財產
: 再把實際管錢的人放走消音不去問他,所以那筆錢還是不明!
: 穩了吧!!4不4!!
成立要件:
一、 以觸犯貪污罪為前提。
二、 須涉案公務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自犯罪時及其後3年內取得之財物來源可疑。
三、 經檢察官或法官於偵查、審判程序中命涉案公務員證明來源合法,而未能證明合法
之財物。
四、 經法院判決有罪時,視為犯貪污罪所得之財物。
先問自己,要件一有符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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