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委員會的委員應該都有問過,但委員為什麼沒事?
因為只有公文上面蓋章的,才是真正的執行和決策者,才可以決定事情的發展方向
沒有市長的橡皮圖章,委員會說什麼都是屁,
而且,委員會的意見,市政府不一定要遵守,
委員討論的結果只是參考,其實常常只是一個背書,
因為,正常來說每個案子都不會有共識,委員意見是很多的,
例如a委員希望廠商提供xx的讓利,b委員可能希望修改ooo,
c委員覺得已經很好,不用讓利不用修正,d委員覺得找yyy廠商更好,
請問判斷哪位委員意見要參考,哪些意見可能不符合現況就算了的人是誰?
就是有行政和決策權的人,那這個人是誰?
可能是基層、科長、局長,往上就副市長、市長都有可能被扯出來,
有時候一個案件都扯一堆人出來,因為蓋章都有事,看涵蓋範圍而已。
以柯文哲的案例,為什麼圖利大概跑不掉,因為所有人擺爛這麼久,
就是因為他蓋了最後一顆章,才讓這個案件可以大步往前進,
有人說他傻、也有人說他笨、也一堆人說他壞,
目前看到的結果他就是蓋下去了,很難卸責啦
但我相信小草大概很難聽進去~
※ 引述《cigaretteass (NONE)》之銘言:
: 京華城跟你舉的例子稍有不同
: 京華城是經過多次都委會查閱法規跟討論之後認定可行
: 柯只是照準通過 那你今天如果覺得北市府圖利京華城
: 理論上應該要找都委會去問
: 而不是找一個最後負責蓋章的大頭
: 除非你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柯有脅迫都委會做出有利京華城多20%容積率的決議
: 不然柯在這個case真的只是個橡皮圖章而已